1.新能源车免购置税申报流程

2.新能源车船税收优惠请收好

3.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4.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5.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_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是什么意思

混动车只要不是插电式混动,还是要交购置税的。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是不需要付费的。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许可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应符合附件1的要求;

3.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换燃料消耗量)与现行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相应的目标值之差小于60%;

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现在的新能源汽车分为混动和纯电动,混动又分为插电式混动和非插电式。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购买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

车购税是指买车时要缴纳的税。购置税是汽车售价(不含税)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买(包括购买、进口、自产、捐赠、有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和使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拖车和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百万购车补贴

新能源车免购置税申报流程

汽车免征公告是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其内容是:被列为免征公告目录的车,购买时不需要交纳车辆购置附加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8月7日发布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一、标注免税标识。

1.、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二、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扩展材料:

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新能源车船税收优惠请收好

一,新能源车免购置税申报流程如下所示:

1、搜索并进入国家税务总局

2、点击进入“纳税服务”,然后再点击“网上办税”;

3、选择自己所属城市,跳转至所属城市电子税务局以后点击“我要办税”,在跳出的登录提示框上进行登录

4、点击我要办税-税务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购税申报,选择全流程申报,点击确定;

5、选择业务办理地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6、输入车架号和手机验证码,点击查询,然后下方就会出现相应的数据;

7、点击左下角的下载保存完税证明电子版。

二、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购置税上优惠

1,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2,免征范围: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有效期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注意事项: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2)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令第23号)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各级人民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享受主体

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享受条件

1.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同时符合《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2号)对财税〔2018〕74号文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调整的有关技术要求;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6《新能源汽车企业要求》。

3.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

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的,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4.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二条、附件4、附件5、附件6

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2号)

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享受主体

节能汽车的车船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享受条件

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同时符合《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2号)附件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相关要求。

2.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附件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附件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同时符合《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2号)附件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附件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相关要求。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附件1、附件2、附件3

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2号)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条件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时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是指为了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此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已经延续多年。2022年9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新能源汽车优点介绍

1、环保节能:新能源汽车使用非传统燃料,不会产生尾气污染,对环境友好。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的能源利用效率更高,因此其能耗也更低。

2、经济性好:虽然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成本相对较高,但是由于其能源利用效率更高,因此其使用成本相对较低。此外,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也进一步降低了其使用成本。

3、驾驶体验好:新能源汽车通常具有更好的加速性能和更平稳的行驶感受,这是由于其电动驱动系统的特殊结构所决定的。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从全部免征变为限额免征。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车包含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覆盖了所有细分市场。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提出购置税减免政策不是按照提车时间确定,而是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的开票日期确定。换句话说,即便是2024年提车但如果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也仍可享受免税优惠,而2024年1月1日以后开票则需按照新规缴税。

购买新能源车的注意事项

1、确认自家停车位能否安装充电桩

虽说现在城市规划中,建设了不少快速充电桩,但是如果家里停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将会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用车感受。因此,在购买新能源汽车之前,最好先向物业、电力部门等相关部门确认下,自家停车位能否安装充电桩。

2、摸清周边充电桩分布情况

不管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还是纯电动车型,在购买新能源汽车之前,都需要摸清住宅、公司周边的充电桩分布情况,有备无患。

3、根据需求,挑选续航里程合适的车型

当下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纯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最长可超过1000km,短的则只有100多km。作为消费者,要清楚自己的用车需求,挑选续航里程合适的车型,比如如你有经常性的长途用车需求,可以考虑续航里程七八百公里的车型,如以市内代步为主,那续航两三百的电动车就够用了。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网-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此次三部门正式发布公告,表明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仍旧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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