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汽车补贴哪个城市好

2.2022年江苏无锡锡山区有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补贴的什么?

3.重磅!深圳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

4.国家补贴车型一览表

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_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

新能源车伙伴应该都很熟悉,细节相当的新能源车出行频率越来越高。让我们了解一些我们不想了解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最大的好处就是补贴政策的存在。所以,小伙伴们基本都在。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今天,边肖汽车为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补贴政策

2017-国家补贴政策为纯电动车:续航里程100-150公里,补贴2万元;50-250公里,补贴3.6万元;20公里以上,补贴4.4万;插电式混动车,50多公里,补贴2.4万元。如果购买续航里程120公里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售价1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2万元。杭州的地方补贴是中央的一半,也就是1万元,所以你只需要支付7万元。续航里程200公里的话,售价还是10万,国家补贴3.6万。按照规定,杭州应该补贴1.8万元,结果中央和地方补贴之和超过了汽车销售价格的一半,也就是5万元。因此,按照销售价格的50%,扣除3.6万中央财政补贴,杭州实际补贴金额为1.4万元。据了解,新补贴标准将进一步下降,2020年后,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取消。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补贴规范

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于新能源公交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进入门槛,综合考虑电池容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汽车补贴规格。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照电池电量对驱动功率的逐级递减法进行验证。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各级地方财政补贴之和)不允许超过中央财政自行车补贴的50%(附患者)。除燃料电池汽车外,2019-2020年各车型中央和地方补贴规格及上限将在现行规格基础上下调20%。同时,相关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是指以非常规车用燃料为动力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和新型车载动力装置),集汽车动力调节和驱动等先进技术于一体的技术原理先进、技术新、结构新的汽车。

2016年9月8日,财政部披露,包括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拟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0多亿元,部分企业已被取消整车生产资格。

看完边肖汽车的简介,你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必要了解吗?那么,你的朋友们喜欢边肖汽车今天为你的朋友们介绍的内容知识吗?真的活到老学到老!我们需要知识来充实我们的大脑,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最后,希望边肖汽车的简介能给朋友们解决问题。

百万购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补贴哪个城市好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超过了450万辆,占全球的50%以上。

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对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补贴;2010年,多部委就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2014年7月,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部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随后,这一优惠政策得以延续。而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将这一优惠政策延续到了2022年12月31日。

2016年以来,报经院批准,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原,到2020年底,补贴政策将在实现预期目标后退出。今年4月份,《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原则上2020年至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同时,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山东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底,山东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5.3万辆,其中2019年推广7.3万辆,占当年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的3.4%,位居全国上游水平;建成公共充电桩4.58万个,位居全国第五,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高。

今年9月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编制的《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政策,研究制定不限行、充电停车费减免、充电停车位专享等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通行范围;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保险、年检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立完善整车及动力电池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自2020年开始,济南、青岛、烟台、德州、聊城、日照6个新能源汽车主产区及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每年增长20%以上,其他城市每年增长15%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居民淘汰低速电动车购置新能源汽车。

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换电为补充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

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规模超过60万辆,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3600座、充电桩10万个、加氢站30座(含与其他能源合建站)。

2022年江苏无锡锡山区有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补贴的什么?

因为国家补贴、地方补贴和支持,我们来谈谈&ldquo后台强硬。新能源汽车充满期待。从整个汽车市场来看,燃油车目前仍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但随着国家对环境和的重视,新能源汽车也在快速发展。春节前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对配置进行了必要的优化。新政的出台,预示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ldquo回到正轨。同时,新政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高端的关键转折点。接下来看看新能源汽车补贴哪个城市。

哪个城市新能源补贴背景好?

新能源汽车补贴包括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按照不同车型和地区进行分配。从大部分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分布可以看出,北京、上海、青岛是新能源的三大消费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深圳是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最多的城市。这四个城市的限牌政策成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最大推力。新能源乘用车和个人市场消费总量排名前十的城市中,基本上有六个是品牌受限的城市。

调查显示,新能源汽车补贴哪个城市更好?

从产品来看,在政策相近的上海、广州、深圳,消费者更喜欢可以长途行驶的混合动力汽车,而在政策差异较大的北京,消费者更喜欢纯电动汽车。比如比亚迪的唐、元、秦混动车型在上海、广州、深圳的销量势头不错,但在北京的销量却举步维艰。2016年3月推出的比亚迪沁春电动版,是在北京、深圳畅销的关键,在上海、广州几乎无人问津。

价格方面,由于政策补贴和当地需求不同,同一车型在不同城市的价格差异较大。比如2016年6月,比亚迪秦2015款1.5T双离合双冠旗舰Plus车型在深圳的平均成交价为15.13万元,远低于同期上海的17.83万元,而该车型在广州的成交价仅为15.73万元。

哪个城市有新能源补贴?未来趋势是好的。

所以说没有具体的城市好不好,国内新能源优惠的力度基本一致。而且,为了响应保护环境的号召,很多国家基本上都发布了禁止销售燃油车的时间表。去年,中国还打破了特定燃料汽车退市的时间,中国承诺碳排放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站一次能源消费占比将提高20%。截至2016年底,中国汽车保有量接近2亿辆,面临严峻的能源和环境压力。除此之外,中国燃料进口不断上升,能源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16%,天然气30%,石油65%,为新能源的发展创造了非常好的机遇。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也比以前更加接近。具体、科学、完善&rdquo等待正面的话语。在传统能源告急、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在汽车市场异军突起,发展前景十分可观。看了边肖汽车分享的关于哪个城市有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内容,希望朋友们帮帮忙。

百万购车补贴

重磅!深圳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

1.2022年江苏无锡锡山区有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补贴的什么?江苏省无锡市西山区2022年5月1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目前的政策状态是:有效;执行时间:5月13日- 7月31日、22日;具体如下:新能源汽车备案5 -10万元,可享受5000元优惠;10 -20万元,优惠金额1万元;20万元及以上档案,优惠金额15000元。燃油车,5 -10万元,优惠1000元;10 -20万元,优惠金额2000元;个人消费者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对通过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2000元的贴息,自行车数量不超过1000辆。汽车补贴,2022年6月、9月和12月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

2.对于当月销售的前200台,最高可给予每台5000元的消费补贴。2015年5月至12月,对在无锡经济开发区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独立法人销售公司,每月对无锡前200辆新能源汽车每辆给予最高5000元的消费补贴;今年6月至12月,在该地区通过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前1000名车主将获得每辆自行车最高2000元的折扣。

3.补贴范围和目标,财政补贴对象为本市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其主体资格和操作规程应符合《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应用进一步明确一些相关问题的通知》(锡新办发[2022]号)。11)、关于新能源汽车应用安全监管的通知(锡新做发[2022]号)1)如珠海市相关政策文件。根据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本市补贴政策应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运营的引导,对闲置车辆和充电设施不给予补贴。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推荐示范名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限制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国家补贴车型一览表

电动知家消息,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财政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正式文件如下:

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213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如下:

一、车辆购置补贴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

(一)申请条件

1.对车辆的要求。

(1)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8〕18号)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

(3)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2.对企业的要求。

(1)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以下简称财建〔2015〕134号)要求,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据财建〔2015〕134号文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扣减国家和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6〕958号)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由生产企业在深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申报的,其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和财建〔2016〕958号文对“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3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车辆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应当向注册地所在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应当由其在深圳市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向该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不得申请超过两个批次。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有关要求,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车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具体信息;

3.当批次车辆信息汇总表及明细表;

4.?当批次车辆购车合同、销售和深圳市车辆管理机关印发的行驶证复印件;

5.?当批次车辆销售时扣减国家和地方车辆购置补贴的确认函;

6.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提供由其注册地地级市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已获得国家补助资金证明原件(附车辆信息明细表);

7.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审核机制

1.区级审核。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联合区(新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等部门上报至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技创新部门。

2.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各区(新区)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会同市公安交警、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深圳市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深圳市销售的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销售、运行情况以及零部件购等进行核实,并就申报车辆在生产、验车、销售等环节是否存在一致性问题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等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核拟补助的车辆信息,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含经核查异议不成立)车辆的终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根据终审意见向各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一)申请条件

1.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第44号令)要求,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规定。

(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2.对企业的要求。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2)建设企业(以充电设施产权归属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3)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

(4)建设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建设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的,其委托运营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原则上每年度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本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符合性检测报告;

5.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充电设施《检定证书》;

6.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7.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8.具备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9.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区)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10.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审核机制

1.区级审核。各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现场核实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联合区财政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2.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新区)上报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充电设施进行现场核实。对通过审核拟补助的充电设施信息,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含经核查异议不成立)充电设施的终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根据终审意见向各区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由生产企业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在完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后,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有关规定申领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四、补贴资金下达和拨付

(一)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纳入市发展改革部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组织预算执行和申报转移支付。

(二)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根据区(新区)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指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将年度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根据需要组织各区(新区)财政部门牵头开展绩效重点评价或再评价,各区(新区)财政部门按绩效重点评价或再评价结果督促各区(新区)有关部门改进资金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市监质函〔2019〕531号)等规章和文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验车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对抽检产品参数与推荐车型目录内参数值不一致的;对由于产品质量在我市引起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按型号暂缓或取消地方财政补贴。

(二)加快完善信息监测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监测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实时接收来自车辆生产企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转发的新能源整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充电设施等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动态掌握车辆运营和充电设施运营等情况,加强对享受补贴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设施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六、其他

(一)本细则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完成竣工验收的充电设施以及按专项计提回收处理资金的动力蓄电池。申报主体原则上须在达到申请条件后12个月内申报。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二)本细则实施后,符合2019年度以前政策但尚未提交补贴申请的,参照本细则规定办理其申请、审核及拨付手续。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和审核流程,并按程序报送市同意后发布调整后的规定。

(四)?本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由于不同地区组织的汽车下乡活动可能不一样,参与的车型也不同,所以具体车型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国家补贴车型目录如下: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S2、E1、E2、E3、全新元EV360、元EV535、全新秦EV。

2、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宏光MINIEV、宝骏E100、宝骏E200、五菱荣光电动车、新宝骏E300、新宝骏E300Plus。

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荣威Ei5、科莱威。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拉IQ、欧拉R1、欧拉白猫。

5、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淮IEV6E。

6、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小蚂蚁EQ1、开瑞K60EV、开瑞优优EV、开瑞优劲EV。

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奔奔E-star、欧尚A600EV、欧尚尼欧、长安睿行EM80、长安之星9EV、长安跨越X1EV、长安跨越V5EV、CS15E-pro。

8、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枫叶30X、帝豪EV500、帝豪Gse、帝豪EVPro、吉利远程E5L。

9、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尔马斯特EX5。

10、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哪吒N01。

11、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EC3。

1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E70、启辰D60EV、风行S50EV、菱智M5EV。

13、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T03。

14、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国机智骏GC1。

15、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云度π1、云度π3。

16、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EV3。

17、江苏吉麦新能源有限公司:凌宝BOX。

18、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海狮EV、好运一号EV、T50EV。

国家补贴车型活动具体措施:

1、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

2、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3、相关部委和地方宣传平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有及联动媒体宣传平台、各企业传播渠道等开展活动宣传报道,并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最受欢迎车型评选。